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阳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第一次公告浏览数:69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阳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阳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概况: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阳煤矿(简称高阳煤矿)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高阳镇,距离孝义市区11km,属于国家规划的汾西矿区。 高阳煤矿现为生产矿井,全井田南北长7.5~15 km,东西宽8.5~11.0 km,面积116.1999km2,建设规模600万吨/年,配套选煤厂600万吨/年,服务年限44年。 高阳煤矿始建于1965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2Mt/a,1982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自1991年开始,经优化和扩建后生产能力达到3.0Mt/a。 2002年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矿区范围内的白壁关井田上组煤划归高阳矿井一并开发,并将原高阳矿井改名为新阳矿井,矿井改扩建后规模达6.0Mt/a,同时增建600万吨/年配套选煤厂,2006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6]70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2009年为响应《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白壁关区煤炭资源属于主焦煤,实行保护性开采。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新阳矿井改扩建及配套选煤厂工程”的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2012年10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2012]2934号文批准了调整方案。 2018年4月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阳煤矿组织编制完成《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阳矿井改扩建及配套选煤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完成企业自主验收。 为了对高阳煤矿多年开采对地下水、生态环境的累积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并对现有工程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高阳煤矿2022年7月,委托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阳煤矿 地址:山西省孝义市高阳镇神福村 联系人:杨延龙 电话:0354-7196724 邮箱:100645040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河北村 联系人: 王拴宝 电话: 010-84782378 邮箱: zkbnst@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初步调查——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告书公示、专业机构评审——管理机构备案报告书。 2、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5日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阳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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