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建设单位: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活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方式:
闫海涛 电话13623540533 邮箱170217440@qq.com
李硕之 电话13668160484 邮箱448277746@qq.com
附件:
1、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意见
2026年10月14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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